旅行社疏忽導致游客無法出關
滿懷憧憬的旅行竟變成了一場噩夢。兩名女旅客報名參加中商國際旅行社的港澳五日游,因旅行社工作人員辦理簽注過程中的疏忽,導致兩名旅客被滯留深圳長達3天。回京后,旅行社以合同中未注明責任為由拒絕負全責,稱此事應由司法機關處理。
兩名游客:
滯留深圳酒店呆3天
2月初,來自河北、在京工作的劉女士和朋友一起報名參加了中商國際旅行社的港澳五日游。她們都有港澳通行證,但由于戶口不在北京,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去香港要到戶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辦理簽注。當時她們覺得此事稍微有些麻煩。劉女士聲稱,當時接待的李小姐承諾可以給她們代辦簽注,于是就馬上交了團費。“沒想到,噩夢就此開始了。”劉小姐說。
2月10日下午,她們隨團到深圳海關準備出關時,卻被海關工作人員告知:“通行證未在戶口地簽注,不能給予放行!”原來,李小姐根本就沒幫她們在原籍辦理港澳通行證的簽注。
劉小姐焦急萬分,馬上聯系李小姐,被告知要她們原地停留,3天后去珠海和旅行團一起回京,回北京后再行解決。“當時,她還承諾在合適的價位下承擔我們在深圳的開銷。”劉小姐向記者表示。
此時,兩人身上只有幾百元現金,根本無法在深圳長時間停留,家里幫忙聯系了一個香港朋友。香港朋友馬上開車來送錢接濟她們,兩人直到晚上將近10點才住進酒店安頓了下來。“那3天什么都沒干,就在酒店里打發時間,等著回去。”劉小姐說。
第四天,她們坐船去了珠海和旅行團會合返回北京。“看見其他旅客興高采烈的樣子,我們心情真是沮喪到了極點。”劉小姐表示。
旅行社:
只賠400元其他不負責
回到北京后,李小姐卻表示公司已經春節放假,無法解決。春節過后,兩人找到旅行社理論。而李小姐完全不承認自己的承諾。據劉小姐稱,由于雙方情緒比較激動,當時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第二天,旅行社的周經理和她們進行溝通,提出每人只能返還400元錢,其他的一概不負責。“可我們光在深圳就花了2000多啊!”劉小姐很不滿意。
記者隨后聯系了旅行社的周經理。周經理首先承認確實有此事發生,但不承認有吵架行為。“李小姐已經離職了,合同里也沒有體現李小姐對她們所作的承諾。再說她們去過香港,應該懂得程序,此事雙方互有責任,我們賠償她們400元,已經是表示了最大的誠意,如果他們不滿意,可以找相關部門投訴。”
管理部門
旅行社口頭承諾
游客切勿輕信
一位在旅行社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員對記者透露,目前旅行社合同文本中的文字游戲很多,游客很容易受蒙蔽,而監管部門必須依照合同來查辦,所以旅行社根本不怕告,一般游客也耗不起,因此,游客往往只能吃啞巴虧。這位工作人員還說,比如像劉小姐遇到的這種幫助辦理異地簽注的口頭承諾,只要旅行社沒有寫到合同里,他們完全可以事后不認賬。
對此,北京旅游質量監督局的工作人員稱:“游客在參加旅游團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合同文本細節,對于旅行社的所有承諾,不能停留在口頭上,一定要寫到合同里方才有效。要懂得科學保護自己的權益。”
責編:Goodmorning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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