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在等待獵物的小姐們。(來源:桂林生活網-桂林日報)
辦案人員在一茶莊總臺展開調查工作。(來源:桂林生活網-桂林日報)
央視記者暗訪了桂林一酒家,揭開了該酒店宰客的內幕。
廣西桂林娛樂場所“黑店”宰客現象屢禁不止,給這座“山水甲天下”的名城蒙羞。
“不付款?休想走出桂林!”
浙江紹興游客樊某從桂林民俗風情園出來后,在出租車司機李某的游說下,到桂林香桂娛樂城。剛進包廂坐下,進來一位小姐猛點啤酒、飲料,隨后又進來一位小姐繼續點東西,樊某見此情景要求結賬,消費913元,外加400元小費,他大吃一驚。娛樂城威脅并強行掏出他身上所有的錢,仍然差200元,他只好帶著一名娛樂城工作人員到自己住處取錢。
一名“導游”以看夜景為名,把3名臺灣游客帶到位于漓江邊上的天湖賓館。臺灣游客在喝了4瓶啤酒和吃了一碟小吃后,服務小姐莫名其妙地上了幾杯自調飲料,最后結賬單打出9600元。舞廳“打手”威脅游客說:“不付款?休想走出桂林!”游客支付了其中的一半價錢才逃出虎口。
“執法部門抓了罰,罰了放”
針對欺客宰客、敲詐勒索游客錢財事件,桂林旅游等部門多次采取聯合行動,但宰客現象禁而不止。
桂林市旅游界一專業人士分析說,“執法部門抓了罰,罰了放,宰客老板根本不怕被罰掉一些錢,羊毛出在羊身上,停幾天再開業馬上能賺回來。”
2005年6月14日,一家名為“妙壺春”的茶莊因敲詐外地游客200美元和兩張信用卡被查處。同年6月22日晚,這家茶莊再次因敲詐3名外地游客3500元二次被查處。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里,這家茶莊兩次因敲詐被罰,茶莊老板曾放言:“不就是罰點錢嗎?小意思啦!搞定兩單就回來了。”
“被查處的娛樂場所,往往是接受完處罰又加倍宰客,被查封的則換一個店名開業,繼續宰客。”市民王先生這樣告訴記者。
工商:消費者“動機不純”不報案,處罰缺細則
對于桂林娛樂場所的宰客現象,廣大市民深惡痛絕,希望加大執法力度。但記者采訪發現,執法部門在處理宰客事件中遭遇難題。
桂林市工商旅游分局有關負責人稱:不少消費者前往這類娛樂場所消費的“動機不純”,被敲詐后不愿報案。有的消費者即使報了案,也不愿意留下詳細聯系方式。娛樂場所出現敲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沒有針對性的處罰細則,操作起來有難度。
公安:場所的開與關,不在我權限
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邏防暴警察支隊一名負責人說:依照有關政策法規,目前茶莊、夜總會等娛樂場所開業不再由公安部門審批,這些場所發生宰客現象后,我們只能按照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情節嚴重才追究法律責任。但場所的開與關,不在公安部門的權限范圍。
責編:Goodmorning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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