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減排的深入,我省公共財政日顯“環保情結”。近年來,省級財政逐年加大環保投入,公共財政對環保投入增速明顯高于經濟增長速度。2007年,我省財政共安排省級環保專項資金1.77億元,比上年增長78.26%。
一系列“硬招數”,讓我省環境質量在過去多年保持良好的基礎上,得到進一步提高。據監測,去年前3季度,全省12條主要水系水域功能達標率和Ⅰ類-Ⅲ類水質比例分別為95.8%和93.7%,分別比上年同期提高1.4個和1.1個百分點;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進一步改善,其中設區城市達標率為100%,縣(市)為96.2%。全省23個城市空氣質量良好,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的比例達到95.8%,也好于上年同期。
硬政策形成強約束
減排,有任務更要有政策做保障。去年9月,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圍繞我省減排總體目標和年度任務,明確提出減排的具體任務。
在長達33頁的《實施意見》中,記者看到,每個重點減排項目都有明確的完成時限和具體要求,其中有17頁的附件對企業重點脫硫項目、重點工業COD減排項目、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任務等作出詳細列表,在每家排污企業后面都列出減排項目名稱和減排完成時限。
省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意見》出臺削減SO2和COD的具體政策,既有約束政策又有鼓勵政策,在給企業優惠政策的同時,更強制督促企業老老實實減排。
我省制定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辦法,將定期對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營情況進行測評,并將測評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未按規定運行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超標排放的,嚴格依法從重處罰、加倍征收排污費,酌情降低信用等級。對營運情況好的給予獎勵,并支持其在我省污水處理產業化中擴大市場。此外,我省還將實行污水處理運營費用同處理效果掛鉤政策,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達標率的,由當地政府相應扣減污水處理運營費;對連續3個月出水COD處理合格率低于運行管理標準的,責成污水處理廠整改,對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運營主體的特許經營權。
根據《實施意見》,我省還將實行區域限批政策。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或者管網配套年度任務的市、縣(區),省發改委、國土資源廳、環保局暫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設的當地城建項目立項、用地、環評文件審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類政府性補助資金。也就是說,“地下污水處理設施沒搞好,地上就別想建漂亮的行政大樓”。
與此同時,我省將落實脫硫電價政策,實施差別電量和替代發電,對已建成或在規定時限內建成脫硫設施且正常穩定運行的,實行優先安排發電;對未在規定時限建成的,或雖建成但不使用低硫煤造成排放超標的,扣減相應發電小時數。
“這都是硬政策,每項政策措施都有具體的、硬性的要求,形成了強大的約束力。”省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減排,企業是主體,政府是主導。只要層層落實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全力以赴,我們的減排目標就一定能夠實現!” (記者 潘園園)

☆ 福建確定2008年主要污染物的減排工作重點
據福建省發展改革委提供的材料,2008年福建省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重點是:
1、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
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建立有力的源頭防控體系。
2、督促燃煤電廠、重點工業排污單位按時限建成脫硫設施,嚴格實行在線監控,確保減排設施穩定運行。
3、加快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抓好列入減排計劃的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推進垃圾焚燒發電、集中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強設施運行評估考核,提高污水、垃圾處理率。
4、開展循環經濟建設試點示范,推行清潔生產審核,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理,降低排放總量。
5、完善脫硫電價政策,繼續實施差別電量和替代發電,實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城建項目審批、城建類政府性補助資金掛鉤,污水處理運營費用與處理效果掛鉤,確保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點擊詳細
責編:謝添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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