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學雷鋒”需要制度和道德的雙重拉動

2008年3月4日,工作人員為群眾發放奧運宣傳材料和書籍。

2008年3月4日,志愿者在為居民修理眼鏡。新華社記者 唐召明 攝 當日,北京市牛街街道舉辦“參與奧運、奉獻社會、快樂服務”學雷鋒系列活動,為居民提供職業介紹、法律咨詢、義診等方面的服務。 (新華社記者 唐召明 攝)
在2007年于上海舉辦的世界夏季特奧會期間,4萬名志愿者服務其間,但也出現了一些志愿者身心權益受到損害的事情。不過,賽前組委會為每一位志愿者購買的人身保險,有效地解決了部分問題。“為志愿者買保險”是今年來各地陸續推出的維護“做好事的人”的權益的具體做法。
上海市民政局政策法規處處長胡增耆介紹,《志愿服務條例》已列入上海市人大2008年立法計劃。“‘為志愿者購買保險’將是這部《志愿服務條例》的內容之一。”胡增耆說,“按照規定,志愿者的人身保險將由活動組織方為其購買。” 他還介紹,該法規將倡導志愿服務精神,對現行的志愿服務作出歸類,列出保護志愿者權益的條款,從而更好地促進志愿服務的發展。不過,上海社科院社會發展研究院院長盧漢龍認為,對于“學雷鋒”而言,制度能起一定推動作用,但作用有限。有時,還會讓本應出自內心、自愿的公益活動“變味”。比如,上海有個別區號召公務員去做“義工”、服務社會,但同時又將做義工納入相關的硬性考核,“強制學雷鋒”的現象也是制度所致。
盧漢龍認為,“學雷鋒”在本質上還是一種道德舉動,不管社會多么浮躁、功利之風如何盛行,對助人為樂、與人為善等基本道德價值的弘揚永遠不能放棄;同時現代社會的公民還應意識到:幫助別人,同時也是在實現自我價值,助人也是在自助。(記者 葉鋒)
責編:林芳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