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工作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充分發揮道德模范榜樣作用,推動公民道德建設深入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現就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工作,作出如下決定。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認識長期開展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的重要意義
(一)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舉措。黨的十七大強調要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發揮道德模范榜樣作用,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公民道德建設是社會認同性、廣泛性最強的領域,是時代的呼喚、社會的需要、人民的期待。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是新形勢下動員群眾廣泛參與道德建設的有力措施,對于凝聚社會各方面力量,把公民道德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現實需要。2007年9月,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評選表彰了首批全國道德模范,充分展示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頒布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公民道德建設取得的豐碩成果,對于形成良好社會風尚、提高公民道德素質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撐和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礎。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工作,有利于深入持久地運用榜樣的力量,普及道德規范,引領社會風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實現。
(三)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是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有效途徑。道德模范具體生動形象地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要求,開展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活動,有利于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有利于弘揚社會發展進步的時代精神,有利于加深人們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理解認同,是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價值取向的有效途徑和成功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活動也要長期開展下去。
二、明確指導思想和原則要求,堅持評選表彰活動的正確導向
(四)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活動,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以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為主線,大力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充分依靠和動員群眾,不斷改進創新方式方法,增強公民道德建設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為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社會和諧提供強大的思想道德保障。
(五)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要堅持以下原則:
面向基層群眾。堅持以人為本和群眾參與,做到群眾評、評群眾,群眾學、學群眾,確保評選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親可敬可學,使群眾在參與過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重在推動工作。充分發揮評選表彰活動的激勵推動作用,使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范的過程,成為樹立先進典型、弘揚真善美的過程,成為普及基本道德規范的過程,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過程,促進公民道德建設水平不斷提高。
做到公平公正。評選過程要嚴謹、規范、公開,務實、節儉,評選的每個環節要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增強評選活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礎好、社會認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評選出來。
三、嚴格評選標準和工作程序,確保評選出的道德模范經得起實踐和群眾的檢驗
(六)全國道德模范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公民在道德領域的崇高榮譽稱號。根據公民基本道德規范的要求和道德建設的實際,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設“全國助人為樂模范”、“全國見義勇為模范”、“全國誠實守信模范”、“全國敬業奉獻模范”和“全國孝老愛親模范”五個獎項;每個獎項各表彰10人左右。同時,設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
(七)全國道德模范的基本標準是: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身體力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際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跡突出、群眾公認。
(八)全國道德模范的各獎項標準是:
全國助人為樂模范:長期主動給他人無私幫助,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贏得群眾高度贊譽;
全國見義勇為模范:關鍵時刻臨危不懼,挺身而出,勇于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和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社會上產生重大影響;
全國誠實守信模范:在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中,堅持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嚴格自律、履行承諾,享有很高的信譽;
全國敬業奉獻模范:立足本職,愛崗敬業,艱苦奮斗,在提高服務質量、勞動效率等方面貢獻突出,影響廣泛;
全國孝老愛親模范:孝敬父母,關愛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諧,事跡感人,群眾頌揚。
(九)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在中央文明委領導下,由中央文明辦、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成立全國活動組委會,下設評選委員會,負責審議候選人資格和組織投票評選;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十)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每兩年舉辦一屆。
(十一)凡符合全國道德模范參評標準的中國公民,不分年齡、性別、民族、職業,均可被推薦為全國道德模范人選。
(十二)全國道德模范候選人由群眾推薦或由所在基層組織征得群眾同意后推薦,也可以自薦參加評選。被推薦人所在城鄉社區、單位或事跡發生地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領導小組)對被推薦人進行考察審核、征得本人同意、進行公示后,逐級向上推薦。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明委和中直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解放軍總政治部按規定程序向全國活動組委會推薦本地區、本系統的候選人。
(十三)全國活動組委會對各地各系統的推薦人選進行審核,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通過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和重點網站進行集中公示,并采取公眾投票和評選委員會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全國道德模范建議名單,報中央文明委審定。
(十四)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道德模范榮譽證書和獎章;授予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獲得者榮譽證書。
四、廣泛開展學習宣傳道德模范活動,推動全社會道德水平提高
(十五)各級黨委政府要重視發揮道德模范榜樣作用,用他們的感人事跡、先進思想和崇高精神引領社會風尚。把學習宣傳道德模范擺上重要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善于總結和發現各方面的道德典型,運用典型力量推動道德建設,使人們學有榜樣、趕有目標、見賢思齊,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為逐步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
(十六)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各種媒體,通過新聞宣傳、文藝作品、公益廣告和群眾性文化活動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跡和優秀品質,大力弘揚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的崇高精神。把學習宣傳道德模范融入社會主義榮辱觀學習實踐活動之中,融入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之中,融入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之中,在全社會形成學習道德模范、關愛道德模范、敬重道德模范、爭當道德模范的濃厚氛圍。
(十七)由中央文明辦制定《幫扶生活困難道德模范實施辦法》,對生活困難的全國道德模范進行幫扶。
(十八)各地各有關部門可從實際出發制定獎勵和幫扶辦法,對本地區本系統全國道德模范及提名獎獲得者給予獎勵,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幫助他們。
(十九)全國道德模范及提名獎獲得者有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或違紀違法行為的,按有關程序,撤銷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