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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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兩句
張愛清
張愛清,女,35歲,福建長樂金峰鎮華陽村村民。
1996年夏天,張愛清的前夫因車禍身亡,此時,他們舉辦婚宴剛剛過去20天,由
為養活一家子,張愛清從金峰紡織廠拿些材料回來做蚊帳,在家中做起計件工人。但一個月幾百元的收入,遠遠不夠支撐整個家庭的費用,于是她又扛起了鋤頭,幫人種地。收獲的地瓜、苦瓜和青菜,除了夠全家人吃,還能賣點錢。她的勤奮使婆婆逢人便夸,在8歲的女兒眼中這個“姨”就是她的親媽媽。
那幾年,一大早張愛清就與婆婆一起將早飯弄好后送女兒上學,回來下地干活。到了中午又要接孩子、做午飯、洗全家的衣服,下午又下地干活。到了晚上還要織蚊帳,一直忙到深夜。有一年,日子清苦到要靠娘家人救濟渡過難關。但張愛清從無半句怨言。
丈夫出事后,對上門提親的,張愛清提出了苛刻的條件:結婚后,男方要住在前夫家中,與女方一起贍養照顧前夫的父母,供女兒讀書。這樣的條件使一些人打了退堂鼓。但閩侯南嶼的農民羅友強被張愛清的高尚情懷所打動,毅然接受了所提條件,與張愛清結婚了。羅友強的到來,讓張愛清的負擔減輕了許多。
不久,不幸又一次降臨到這個家。2003年,70多歲的公公突然中風倒地,半身癱瘓。此后,張愛清和丈夫把生活的重心放在照料這個癱瘓的老人身上。上洗手間,要兩個人一起扶;吃飯,張愛清得一口一口地喂。為了給老人治病,羅友強到外地一家鋼鐵廠打工,把每月工資大部分寄回家。為了多拿一些獎金,羅友強留在廠里加班,好幾年沒有回家過年。
現在,前夫的女兒長大了。站在前夫的墳前,張愛清覺得沒有遺憾,因為前夫留下的責任,她盡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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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徐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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