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理174部地方性法規 明年10月底前完成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1月25日訊(本網記者 薛輝)福建省將清理174部地方性法規,這次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將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
據悉,列入這次清理范圍的地方性法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該予以修改或者廢止:超越立法權限的;與上位法相抵觸的;所依據的上位法已修改或者廢止的;地方性法規之間相互矛盾的;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變更的;政府部門職責分工變更或者法規執法主體變更的;內容規定可操作性不強,需要進一步完善或者細化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要求不相適應的;以及其他需要修改或者廢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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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陶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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