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強志愿服務管理,增強服務社會實效
在建立完善的志愿服務領導協調機構和相關組織的基礎上,要大力加強對志愿服務的管理,以增強服務社會的實效為目標,形成健全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1)建立規范化的志愿服務管理體制。
首先,要盡快建立統一的志愿者注冊登記制度。可以省為單位,對志愿者實行統一的注冊管理,根據地域分布,給不同的市/縣配號,各市/縣再根據其地域分布和系統結構進行二級配號,往下類推,使全省境內的每一個志愿者都擁有唯一的志愿者注冊序列號和志愿者證書,憑證可在任何一個地方參加志愿服務活動。這樣做既可避免同一個志愿者在多個部門或組織重復注冊的現象,有利于志愿者的統計和工作規劃,又避免一人多證造成的資源浪費及志愿者證書泛濫“貶值”。與之相應,應建立統一的志愿人員資料庫,實現志愿者資源的共享。目前各部門、行業、志愿者組織手中都掌握著一批志愿者,但由于各家興辦志愿服務的行政色彩較濃,對志愿者的利用率并不高,由此造成資源浪費。為此,有必要以行政區為單位,建立統一的志愿服務人員資料庫,并實現志愿服務人員在各組織間的共享,以更加有效地開發和利用社會資源。
其次,要盡快建立統一的志愿者服務認證和考評體系。志愿服務認證和考評體系是對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務的肯定,從激勵大多數人的角度出發,應建立以“小時制”為主導取向的志愿服務認證和考評體系。即以小時為計量單位,記錄志愿者從事志愿服務的時間和經歷。對于不適合用時間來計算的志愿服務(如獻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以其他方式來記錄其服務經歷。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時間和經歷累計達到一定的量,可以評為星級志愿者,奉獻越多,星級越高。再往上,還有各部門及各志愿者協會的金質獎章乃至國家級杰出志愿者等等。這既是對志愿者參與服務的真實記錄,也是提高志愿者參與積極性的有效激勵措施。
(2)建立科學化的志愿服務實效機制
一要建立激勵機制。對志愿者的激勵主要分為自我激勵、組織激勵和社會激勵幾個方面。自我激勵主要通過在志愿活動中滿足志愿者個人精神、情感、思想乃至生活上的需要的方式實現。組織激勵主要通過在志愿者組織內部建立以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為主要內容的星級認定制度實現。而社會激勵則需要對志愿者進行認可與表彰。對于作出突出貢獻的志愿者,在升學、就業、晉升、評優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爭取將優秀志愿者列入“文明市民”、“杰出青年”等個人榮譽表彰范圍,將志愿者工作列入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城市、文明村鎮等集體榮譽的考核指標。建立定期的志愿者組織、志愿者個人命名表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