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績考核不能重“顯”輕“潛”
http://www.caoliu14.com?2010-01-13 16:21? ?來源:青海日報
我來說兩句
政績有“顯績”與“潛績”之分:大項目、大工程,大廣場、大馬路,看得見摸得著,可謂顯績;“送溫暖”、抓教育、辦公益等等不顯山不露水,可謂潛績。在現實生活中,顯績因看起來有氣勢、說起來有“依據” ,因而那些專注于制造顯績的干部,似乎更容易被關注、受重用;潛績因費時費力、難以形成“轟動效應”,那些立足于默默無聞打基礎、踏踏實實抓長遠的“老實人”,卻常常與榮譽、提拔、晉級無緣,易遭冷遇。造成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除了有些官員沒有真正從思想上樹立科學發展觀外,恐怕也與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上的不科學、不完善、不嚴格密切相關。因此,政績考核不能重“顯”輕“潛”。
無論是顯績,還是潛績,歸根結底反映的都是領導干部的政績。顯績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對提高我國的綜合國力、提高科技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改善人民生活、增強戰勝自然災害的能力,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潛績雖然是不明顯不容易被看出的成績,但成績不明顯并不等于沒有成績,潛績是打基礎的,只有基礎牢固才能建成高樓大廈,潛績對經濟社會發展來說具有利長遠、增后勁、暖人心、促和諧的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如果只重顯績而忽視潛績,將會導致兩極分化、社會秩序混亂、發展無以為繼等不良后果。
因此顯績和潛績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在考核干部政績時應當將潛績與顯績同等看待,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加重民意分,降低GDP比重。要按照客觀規律辦事,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把政績考核建立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促進領導干部察實情、辦實事、求實效,創造出更多經得起歷史、實踐和群眾檢驗的政績。(王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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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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