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武?。禾接H假政策該修改了
http://www.caoliu14.com?2010-02-22 10:34? ?來源:福建日報
我來說兩句
有這樣一種權利正在被公眾淡忘,有這樣一種福利正在成為“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這就是頗為尷尬的“探親假”。
據報道,記者在南京街頭隨機采訪,居然有九成人不知最長可休45天的“探親假”,不少知道的人也不敢申請。90%以上的人都瞪圓了眼睛:“探親假?有假期,還能報路費,有這回事?”
現行的探親制度依據是國務院于1981年3月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公布職工探親待遇規定的通知》,29年來該規定一直未做任何修訂。根據此規定,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誠然,對那些兩地分隔的子女和父母來說,探親是一種無比珍貴的精神慰藉。近年來,中國社會的人員流動空前活躍,越來越多為事業闖蕩他鄉的人在異鄉結婚生子,其中不少是獨生子女,婚后雙方都想回老家,兩家孤守空巢的老人更是期盼家庭多團圓。但是,頒布于1981年的探親假制度,卻規定婚后4年才能休一次探親假,顯然缺乏人性關懷。至于1981年頒布迄今已29年未變的規定則更顯得已經不合時宜,確有認真檢討和盡快修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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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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