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12部委日前出臺《2010年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把電視購物廣告、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廣告等確定為今年專項整治重點。典型違法廣告將通過曝光、點評、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示,屢罰屢犯的相關責任單位將取消廣告發布資格。
據了解,《意見》由國家工商總局、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安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衛生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家食藥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意見》下發后,各地工商部門將牽頭召開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門聯席會議,在全國范圍內聯手整治違法廣告。
《意見》明確了2010年整治的重點主要包括4個方面,其中就包括之前屢屢被曝出問題的電視購物廣告。《意見》還要求對廣告發布的三個環節進行監管,廣告發布前加強指導,廣告發布中將實施動態監管,廣告發布后將依法查處。《意見》要求建立健全部門間的監管信息反饋處理機制,及時將查辦案件、處理相關媒體、處理相關企業及產品、撤銷廣告批準文號、采取強制措施等情況相互通告有關部門,并實行執法聯動,利用各自監管的職能和手段,采取經濟處罰、責任追究等多種措施綜合監管。
整治類型
直接關系人們健康安全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廣告,以及嚴重虛假違法廣告,將進行專項整治。
省級電視臺衛視頻道、大中城市電視臺經濟生活頻道、都市類報紙媒體等發布的電視購物廣告,以及以健康資訊節(欄)目名義和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的廣告。
清理網上非法“性藥品”廣告、性病治療廣告和低俗不良廣告,整治互聯網低俗之風。
工商部門對日常監測中發現的違法廣告,將及時告誡、糾正,對問題嚴重的,立即責令停止發布。有關部門將通過典型廣告案例曝光、違法廣告案例點評、廣告監管提示、涉嫌嚴重違法廣告監測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告,威懾虛假違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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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