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意見》,確定在上杭縣古田鎮(具體名單見鏈接)等21個小城鎮開展綜合改革建設試點,著力打造“規劃先行、功能齊備、設施完善、生活便利、環境優美、保障一體”的宜居城市綜合體,充分發揮小城鎮在聯結城鄉、輻射農村、擴大就業和促進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實現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就業和社會保障的一體化。
《實施意見》提出,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立足于探索解決福建省“三農”問題和城鄉結構矛盾的途徑,為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縮小城鄉差距提供示范作用。通過試點探索,力爭在三到五年內,基本建立各具特色的小城鎮產業基礎和有利于發揮特色的體制機制,健全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使農村人口穩步有序地向鎮區集中,小城鎮居民基本享有與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
八項主要任務
《實施意見》提出,試點工作必須完成八項主要任務:
一是高起點編制綜合配套、科學合理、經得起歷史檢驗的試點鎮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規范規劃編制,保持其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民俗特色,凸顯建筑景觀風格,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鎮建設發展模式。
二是根據每個試點鎮的功能定位和發展規模,適度超前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完善試點小城鎮交通路網與周邊高速公路、干線公路、鐵路和港口的連接,完善供水、電力電信、信息化、垃圾處理、防災減災等市政公用配套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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