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政務網“雷人”口號擊中網絡廣告監管軟肋
http://www.caoliu14.com?2010-03-08 08:21? ?來源:法制日報
我來說兩句
過于敏感還是風流低俗?
記者注意到,自3月5日起,有關宜春“叫春”廣告的新聞被江西省內外媒體轉載以后,引發了全國各地網友的熱議。其中,有表示贊成的,但更多的還是反對的聲音。
“春有春的魅力,叫春也無妨。”持贊成觀點的網友“吳敏”認為,在正常語境下,我們完全可以享受春的美好、感悟春的魅力、聆聽春的曼妙,沒有必要說成所謂的“低俗”和“惡搞”。
從事廣告宣傳行業的“吳敏”認為,“叫春的城市”只不過是抓住了受眾的非正常心態,正好“中了設計者的圈套”而已。這句廣告詞在語法上不存在錯誤,只是在理解上我們的不少觀眾讀者一貫敏感,心里一點都不陽光,以至于“被惡搞”一把。
“吳敏”表示,宜春市旅游資源豐富,但缺乏良好的宣傳,知名度也難以提升,觀光旅游服務業一直處于不溫不火狀態。此次宜春因一句廣告詞而走紅,雖然有些黑色幽默,但是不乏回味和解讀的空間。
持反對意見的網友“阿飛”則認為,盡管這句廣告的真實意思,是想表達這座城市是一座名字叫做春的城市,想要以“春天”的“春”字,來顯示這座城市的美好,顯示這座城市的朝氣,可是把“春”字放在“叫”字的背后,就難免會讓人產生聯想。
“這是把低俗做賣點、用無知當個性。”“阿飛”認為,事實上,他們之所以敢把這樣的廣告詞掛在網上,絕對不可能不知道關于“叫春”的另類聯想,而只是想打一個擦邊球,甚至根本就是想借用這文字上的噱頭,來娛樂大眾。這樣的宣傳,固然可以博得社會大眾的一聲輕笑,但笑過之后呢?公眾也許不會去想象這座城市是否在“叫春”,而是認定這座城市的淺薄和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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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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