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政務網“雷人”口號擊中網絡廣告監管軟肋
http://www.caoliu14.com?2010-03-08 08:21? ?來源:法制日報
我來說兩句
新廣告形式監管急需立法跟進
記者了解到,在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謝子龍提出了一項議案,建議盡快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謝子龍在議案中提到,廣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實施以來,在建立廣告行業市場秩序、規范廣告市場主體宣傳行為、杜絕虛假違法宣傳、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和廠商合法權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對廣告行為的監督管理方面,出現了部分環節無法可依或者不相適應的問題。”謝子龍舉例說,比如,部分新的廣告形式未納入監管范圍,一些虛假廣告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對違法虛假廣告懲處措施有待加強等。
記者獲悉,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將廣告法(修訂送審稿)提交國務院法制辦進行審議,其中網絡廣告將被作為法律調整的對象。(記者 黃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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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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