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工遇“潛規則”簽無效合同
http://www.caoliu14.com?2010-03-09 09:47? ?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這份無效的攬活協議,讓老李空歡喜一場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3月9日訊(本網記者 鄭道森 田米 實習生 吳端河 文/圖) 裝修公司與搬運工簽下合同,承諾可在小區里“獨家”承攬搬運業務。搬運工交給裝修公司5000元后,一直沒拉到業務,感覺自己上當了。一家裝修公司,有權壟斷小區的搬運業務嗎?看看熱線記者的調查。
搬運工:糊涂簽下“獨家”合同
搬運工老李告訴記者,上月底,剛熟識的吳小姐告訴他,位于市區仕公嶺立交橋旁的瑞峰花苑小區有90套新房剛交房不久,老李只要與她簽一份協議,并繳納5000元,小區搬運業務就都交給他來做。3月2日,他湊足5000元后與吳小姐簽了合同。
讓老李想不到的是,簽約后幾天下來,小區里仍有其他搬運工進出,自己卻一個活兒都沒拉到。他找到吳小姐,要求她履行承諾,趕走其他搬運工。但吳小姐卻說,她只是裝修公司的,小區里拉不拉得到,就看他的本事了。
老李傻了眼,既然這樣,那5000元交了還有什么用?但一說退錢,對方不干了。
合同保證:獨家進入小區進行搬運
這份簽于3月2日的協議稱:“甲方(吳小姐)同意在‘瑞峰花苑’小區交房并開始二次裝修時讓乙方(老李)獨家進入小區的搬運工作及水泥、沙、磚等材料的經營。”并規定“甲方保證不讓第二家公司進入小區與乙方競爭,如業主自帶工人乙方不得有異議。”協議還規定:“乙方應繳違約保證金3000元,進場費2000元,若乙方有做搬運任何一套,按套計算每套支付450元。”
記者注意到,這份協議并沒有加蓋物業公司的公章,也沒有任何涉及物業公司的文字。
注:該言論僅代表網友觀點,未經本網調查、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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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