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幼兒園免責條款很雷人
http://www.caoliu14.com?2010-03-31 10:59?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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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園方責任難以避免
當日,記者來到石獅市教育局,蔡水添局長聽到記者反映后,表示這家幼兒園無辦學資質,這些“做法”都屬亂作為,違背了辦學宗旨,將在近日組織街道、行政執法等部門取締這家違規幼兒園。
針對園方的這種做法,石獅博廣律師事務所的解曉非律師認為,在上學期間,學生的監護、管理權已轉移到幼兒園,如若發生意外,園方肯定要負法律責任。幼兒園所簽協議屬單方免責協議,將自己是單位主體責任推卸給第三方,這樣的協議不具法律效應。
泉州偉盛律師事務所湯淵儒律師認為,家長將小孩子送到幼兒園,園方就必須承擔教育、管理、引導的責任,但并不意味著將孩子完全監護權轉移給園方,園方相當于行使部分監護權,一旦小孩在幼兒園發生事故,園方肯定要負責任,但是家長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對于孩子的過錯行為,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幼兒園的這個條款,最大的問題在于未把園方責任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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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