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問題官員”兩年不提拔須堵三個后門
http://www.caoliu14.com?2010-04-02 11:08? 瞿玉杰?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第二個“后門”是“另起爐灶”。在一些地方,為推動某項工作的完成,地方政府常常以“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小組”等名義,在編制之外設立一些臨時性機構。這些機構雖然是臨時性的,但因為其往往歸地方黨政一把手直接領導,所以級別并不低、權力也不小。同時,這樣的機構因為在編制之外,設立的隨意性較大,因而往往成為一些地方安排“問題官員”的“避風港”。據報道,因在西豐警察進京拘傳記者事件中負直接領導責任,2008年2月,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被責令引咎辭職,但不到九個月就“東山再起”,出任沈鐵城際軌道交通工程辦公室副總指揮,后來因為網友激烈反對才又“匆忙卸任”。
第三個“后門”是“金蟬脫殼”。引咎辭職等問責機制,體現了領導干部加強自我約束、勇于承擔責任的勇氣,但同時,在一些地方引咎辭職有淪為“問題官員”逃避責任的“捷徑”的危險。一些地方為了敷衍輿論、平息民憤,往往只滿足于“問題官員”辭職或免職,而對其應承擔的行政責任、甚至法律責任卻輕易放過,從而導致一些地方官員只要發現“大事不妙”就趕緊引咎辭職,從而使自己免于被繼續追責。
對以上三個“后門”,地方政府在貫徹落實《責任追究辦法》時要堅決堵住。同時,地方紀檢監察部門也應發揮主動性,對違反規定復出的“問題官員”及時查處,不留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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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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