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艷 實習生 黃遙子 賴雅紅) 記者近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勞動保障“三基”(基層組織、基礎工作、基本能力)建設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省100%的街道、97.04%的鄉鎮建立勞動保障事務所,97.02%的社區、93%的建制村建立勞動保障工作站,并配備專兼職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初步形成省、設區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建制村(社區)五級勞動保障工作服務體系。與此同時,部分地區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也逐步向基層延伸,47%以上小額、簡單案件通過調解化解在基層。
2008年,我省在全國率先以省政府名義出臺《關于加強勞動保障“三基”工作的意見》(閩政[2008]14號),要求將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延伸到所有社區、建制村。根據這一部署,我省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普遍建立了就業、社會保障、協調勞動關系以及內部管理服務制度,建制村(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受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的委托,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工作。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各社區和建制村勞動保障工作站普遍配備了專兼職勞動保障工作人員。
五級勞動保障工作服務體系的建立,成為我省推動統籌城鄉的重要舉措,特別是在去年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做好農民工工作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促進失崗農民工實現再就業,在去年開展的“八閩行巡回招聘”等就業服務系列活動中,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發揮了政策宣傳、組織發動、牽線搭橋、促成對接的積極作用。為幫助返鄉農民工創業,建制村(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在開展勞動力資源調查的同時,根據個人情況,及時推薦創業項目、組織參加創業培訓、幫助申請創業小額貸款,對創業成功的項目實行一人一檔,定期走訪。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去年以來,我省還依托基層勞動保障平臺,積極推進勞動監察責任監管網絡化、信息管理網絡化的“兩網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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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