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公共文明指數測評有關事項的通知
http://www.caoliu14.com 2010-04-27 14:05:23 來源:福建省文明辦
各設區市文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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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文明委工作安排,全省公共文明指數測評擬于5月17日啟動。各地要以指數測評為契機,加強宣傳引導和氛圍營造,推動相關部門完善公共生活領域的設施配套和日常管理,集中整治不良陋習,有效促進環境面貌、社會秩序、公共服務和公民行為明顯提升。
3月25日我辦下發的《關于對全省市縣區進行公共文明指數測評的通知》(閩文明辦[2010]10號)所附測評指標做如下修改:
實地測評指標“Ⅰ-4內河”不做為城區測評項目。“Ⅰ-13農貿市場”所屬“Ⅱ-77安全管理”中取消第二項標準中“應急照明”的要求,取消第四項“安裝電子監控探頭”的要求。
材料審核指標中“Ⅰ-4我們的節日”,取消第二項“元宵”的要求。
本通知請你辦轉發所轄市(縣、區)文明辦。
??????????????????????????????????? 省文明辦
??????????????????????????????? 2010年4月26日
責任編輯:徐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