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開展“司法大走訪”活動
?推進文明行業創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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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適應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機關的關切與期待,扎實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當前,全省法院系統正著力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司法大走訪”活動。如何使該項活動真正達到“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維民利”目標要求,是擺在各級人民法院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1.堅持“三級聯動”,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把該項活動作為今年全省法院系統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的重點來抓落實,并且帶頭示范,深入基層走訪,努力建立省、市、縣三級法院聯動的工作機制,促進形成從省法院到各市縣區法院,從法院領導干部到廣大法官自上而下、整體聯動的司法大走訪格局。要通過全省法院廣大干警深入鄉鎮村居、困難企業、生活確有困難案件當事人家中,開展慰問幫扶,主動傾聽、征詢、溝通意見,共商服務發展、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穩定的對策思路,營造“司法為民”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樹立人民法院的親民、為民、便民的良好形象。
2.堅持“三個拓展”,有效暢通民意溝通渠道。要拓展民意溝通的平臺。進一步依托人民法庭、立案信訪等“窗口”,搭建駐社區、駐學校、駐村、駐企業調解點、信息聯系點,試行院長信箱、手機短信、語音信箱等溝通交流新平臺,深化“法官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法官兼村官”、“百名法官進百企”等掛鉤聯建活動,通過入戶訪談、專題座談、聯席會議、案件回訪、送法上門,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觀摩庭審、視察工作等方式,廣泛宣傳法律,收集輿情,進一步拓展民意訴求渠道;要拓展民意溝通的對象。各級人民法院要將“司法大走訪”對象擴大至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社會團體、案件當事人、失足青少年、判處緩管免人員、律師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基層群眾以及臺商臺胞在內的社會各界,逐步建立起與轄區群眾溝通聯絡機制和領導干部深入基層傾聽民意工作機制;要拓展民意溝通的內容。注重通過互動交流、案例釋法、法律咨詢、法制宣傳等方式,向社會各界通報法院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就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案件,逐一當面溝通、反饋,做好解釋說明工作,爭取更多理解與支持。
3.堅持“三個靠前”,全力服務海西發展大局。要靠前參與社會管理。進一步健全類案、系列案件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機制,完善大要案、群體性糾紛和敏感性案件審判效果預評機制,強化監督指導。積極參與特殊人群幫教管理,不斷加強少年審判工作,做好對被判處緩管免人員以及刑釋解教人員的跟蹤幫教,進一步推進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落實整治措施,加強社會管理;要靠前構筑司法“暖環境”。在制定下發《關于為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意見》的基礎上,必須把服務保障海西建設與落實中央、省委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攬子計劃和政策措施結合起來,通過召開專題工作部署會,研判解決審判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主動深入各地行業協會、金融機構、重點企業,了解司法新需求,提供司法建議和決策參考;要靠前解決矛盾糾紛。主動延伸審判職能作用,對事關大局、影響穩定的群體性、敏感性案件,充分發揮基層法院、基層法庭聯系基層、了解民意的優勢,積極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做好訴前和案外的矛盾化解。同時,要加大法制教育、宣傳力度,不斷增強群眾依法解決矛盾糾紛意識,把矛盾化解在源頭。
4.堅持“三個貼近”,不斷強化司法為民實效。要貼近群眾實際需求。采取召開座談會、個別會談、定點接訪、巡回接訪、發放征求意見函等方式,主動征求人民群眾對法院在服務大局、審判作風、審判紀律、審判質量、審判效率、司法為民、廉潔自律、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意見建議。要貼近群眾實際困難。深入開展走訪慰問和幫扶幫教活動,走訪一批重點企業、困難群眾、結對幫扶對象、重點信訪老戶以及特困(患重病)干警和干警家屬。同時,進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強對困難群眾的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讓群眾共享社會發展成果。要貼近司法“熱點”和“難點”問題。通過領導包案、帶案下訪、重點約訪、聯系點走訪等方式,認真清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涉訴信訪、執行積案,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敏感性的民生案件,消除群眾積怨,排解群眾困難,及時解決好一些還沒有上升到社會矛盾層面的群眾利益訴求,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