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秦榮) 6月7日,泉州市鯉城區居民小鄭拿到了區民政局撥付給妻子治病的醫前救助金5000元。而妻子出院后,如果住院費用在扣除城鎮居民醫保后,他們實際負擔仍有困難的,民政部門還將給予個人負擔費用部分30%的救助。沒有穩定收入的小鄭激動地說:“政府出臺了這么好的新政策,大大減輕了我們的負擔,給我們一家帶來了希望。”小鄭所說的“新政策”,就是泉州市今年3月出臺的《泉州市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規定》。
去年9月,小鄭的妻子小陳被診斷出患有白血病,近一年來,已花費十余萬元,其中有七八萬元是向朋友借來的。小鄭告訴記者,父母都務農,沒有能力幫忙。妻子自從生完孩子后就待在家里?,F在,小孩又快要上學。全家的生活重擔全壓在小鄭一人身上。而小鄭沒有固定工作,主要靠打零工,替人裝修房子,一個月的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小鄭說:“現在妻子要住院,花費很大,靠我一個人真不知該怎么辦?”
今年6月初,了解到小鄭家困難,社區工作人員主動找上門來,建議他去申請醫前救助。讓小鄭感動的是,僅用了三四天,民政部門就把5000元的醫前救助金匯入他的銀行賬戶。
鯉城區民政局救濟科科長黃瓊英告訴記者,2010年以前,低收入重病患者未被納入醫療救助范圍,一些無法被救助者因病返貧。而《泉州市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規定》的出臺,給這部分群眾帶來了希望。按照規定,小陳不僅可以申請醫前救助,出院結算后,如果實在困難,還可以獲得救助。
據悉,近兩年來,泉州市不斷完善城鄉一體的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并于今年出臺《泉州市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規定》。相比于以往,該規定有三點突破。首先,新增了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為醫療救助的對象。而原有的救助對象只包括:具有當地戶籍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其次,增加醫前救助。針對現在住院需要押金等情況,泉州市決定對于患重大疾病而無力治療的救助對象,經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診斷和縣(市、區)民政部門調查審核后,由民政部門給予1000元至5000元的醫前救助。三是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對于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因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扣除城鎮居民醫?;蛐罗r合報銷后,個人負擔可報銷的在600元以內,給予全額救助,個人負擔年度累計可報銷的超過600元的部分,再按60%給予救助(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按30%給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計最高救助額為2萬元。
據統計,今年初以來,泉州市已籌集醫療救助專項資金1819萬元,第一季度共救助4.5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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