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藥”使用考核掛鉤醫院補助 影響醫生崗位績效工資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6月11日訊(本網記者 章微)今年起,福建省所有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其中,實施藥品零差率的醫療機構將得到財政補助。為促進合理用藥,保證患者使用上物美價廉的基本藥品,近日,省衛生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和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規定考核不合格的醫療機構,將拿不到全額補助。
禁采目錄外藥品
按規定,全省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全部配備和使用《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目錄(2009版)》內藥品,不得購進目錄外藥品。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集中采購中標(掛網)價格采購、銷售藥品,不得加價銷售藥品。暫未實行零差率的,藥價不得超過采購價的15%。
根據通知,縣級衛生、財政部門每年組織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專項考核,從執行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備使用、零差率銷售、醫務人員培訓、政策宣傳、臨時用藥等6個方面,實行量化評分,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掛鉤。
該專項考核實行百分制,分值80分以上為合格,按照規定全額撥付財政補助經費;達不到80分的,按下降的分值,相應扣減一定比例的補助。對違反基本藥物政策和配備使用規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報批評,并相應扣減財政補助經費。
公布不合理處方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建立基本藥物處方點評制度,定期公布不合理處方,干預不合理用藥行為。應將醫務人員執行基本藥物制度的情況,列入醫德考評和醫師定期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和晉級、獎勵、聘用、續聘和辭退的重要參考依據。對未按規定要求使用基本藥物的醫師,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應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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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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