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前先拍照,很糾結的見義勇為
http://www.caoliu14.com?2010-09-07 10:59? ?來源:紅網
我來說兩句
為了能使好心人幫助他人的這種美德和行為得到保護,做了好事不至于落下惹麻煩上身,美國有一條專門用來保護好心人的法律——好撒瑪利亞人法。好撒瑪利亞人法是關于在緊急狀態下施救者因其無償的救助行為給與被救助者造成某種損害時責任免除的法律條文,該法對于陌生人對受傷者進行緊急醫療搶救中出現的失誤,一般給與責任上的赦免,對于造成的傷害不需要付法律責任。
有網友開玩笑說,以后救人前得先公證一下。常識和良知告訴人們,面對需要幫助的老幼病殘,伸出援助之手是中華民族不變的美德。“彭宇案”的不公不應模糊人們的社會良知,“彭宇案”不應成為貼在社會良知身上的魔咒,更不能泯滅人性應有的光輝。“拍照留證”,某種程度上講也算是一種無奈的見義智為,誰讓這個社會陷阱重重而又法律缺位呢?(錢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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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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