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撐腰架空監督制度 集體腐敗已成反貪難點
http://www.caoliu14.com?2010-11-29 09:08? ?來源:法制日報
我來說兩句
貪官家屬隱瞞受賄款難追刑責
在湖南省耒陽市礦征辦腐敗窩案被查處之后,有辦案人員坦言,家屬幫助轉移贓款,已經成為查處貪腐的一大難點。
據了解,2005年,耒陽市礦產品稅費征收管理辦公室原主任羅煦龍的的妻子匡秀鳳著手以其弟匡某的名義將贓款存入銀行,其后學起游擊戰,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先后以其堂哥、外甥女、同學、妹妹的名字將贓款200余萬元化整為零存入各銀行,并將這些存折、存單交給上述人保管,而密碼由自己掌握。
“將贓款以親屬的名義分別儲存,腐敗者的這種行為不僅害了自己還害了其親屬,也就是說,不管其親屬是否清楚這些錢款的來源,窩藏的罪名已經成立,而具體只是涉及量刑的問題。”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說。
但是,有知情人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具體執法中,對于幫助或參與轉移贓款的腐敗者家屬卻并沒有一查到底。
按照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的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照理說,只要貪官家屬知道其贓款贓物來源不明,司法機關就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一名檢察官向記者透露,在實際操作中,貪官家屬使用貪官貪污、受賄來的錢財或者幫助轉移、隱匿贓款贓物,很難追究其刑事責任;就算是貪官家屬間接參與到受賄中,也必須要與貪官有通謀行為,才構成受賄罪。這既增加了打擊貪污、受賄犯罪的難度,也無形中讓貪官家屬在幫助轉移、隱匿贓款贓物時的“法律負罪感”變得更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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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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