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檢察院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推進反腐建設
文明風8月12日訊(通訊員金國清)浦城縣檢察院為深入推進檢察機關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以防控廉政風險為核心內容,通過分析評估找到風險點,形成對防控工作實施“過程”和“質量”管理的預防腐敗工作機制,有效預防檢察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一是排查廉政風險,實行分級防控。以院領導班子成員、各內設機構負責人、執法辦案科室為重點,確定全員廉政風險點、風險等級,有針對性地制定并落實防控措施,做到崗位職責明確、廉政風險清楚、防控措施得力。
二是構建制度防線,規范執法行為。根據《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范》,制定具體的檢察權運行流程圖,完善舉報線索受理、群眾來訪接待、案件偵查、批捕、起訴、申訴等環節的具體操作規程,細化崗位審批權限,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
三是完善監督體系,實現動態控制。建立以各職能部門為主、紀檢監察部門協助的管理監督制度,按照“一崗雙責”要求,由院黨組統一領導監督;各內設機構負責人加大對本科室干警職責履行過程中的監督,及時發現問題并予以糾正;設立風險點防控投訴電話、舉報信箱、意見征集簿,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四是定期檢查考核,落實長效機制。將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與院年終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等緊密結合起來,納入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檢查考核范圍,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干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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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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