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寧法院開展"流浪人員司法救助和權益保護"活動
二、活動開展存在的難題及對策
泰寧法院開展“流浪人員司法救助和權益保護”工作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難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侵害流浪人員權益調查取證難。據統計今年有30余名以上流浪人員權益遭受不同程度侵害,追究責任的僅有10人,還有進66.6%受侵害流浪人員的權益無法得到保護,因無法及時取得相關證據和指正侵害人,致使侵害人逍遙法外。二是司法救助資金保障難。流浪人員救助和保護是一項長期的工作,有必要通過專門的資金保障此工作的長期開展,到目前為止有10人被追究刑事、民事責任,同時通過電視、網絡等媒介開展宣傳報道,花費的資金達4.3萬元,均由實施單位自己解決。
為此該院建議:一是積極鼓勵社會群眾參與此項工作,通過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舉報侵害流浪人員的不法行為并給予舉報屬實人員一定物資上的獎勵。二是把開展流浪人員司法救助和維權保護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司法經費預算范疇,解決經費困難。三是建立公益訴訟制度,鼓勵更多的律師、律所、援助中心參與到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工作中。四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通過電視、網絡、報刊等媒介曝光侵害流浪人員的不法行為,引導群眾保護流浪人員權益。(廖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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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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