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免責聲明”是對社會互信的呼喚
http://www.caoliu14.com?2011-09-06 15:22?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我來說兩句
“本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人施救,施救者免責。”這是家住漢陽知音西村的87歲周菊貞婆婆,為自己簽下的一份免責聲明。(9月5日《長江商報》)
這可以算作是“武漢爹爹摔倒無人救死亡”故事的延續。被救免責聲明令人心酸,這樣的聲明源于一個才死去親人的老人——3天前,周婆婆的老伴88歲的李爹爹摔倒無人救而不幸離世。
社會的道德需要每一個人來呵護和維系,否則每一個人都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今天“明哲保身”的人,到了明天就會成為“救與不救”的對象。這種可能不是完全沒有,我們口口聲聲告誡“不要輕易去救人”時,其實是把自己往險路上趕。盡管從現實操作的層面來看,“被救免責聲明”很難發揮效用。正如律師分析的那樣,一方面如何將免責聲明公之于眾是個難題,因為誰也不可能將這樣一紙“公告”隨時攜帶并公布;另一方面,沒有法律效力的“免責聲明”既解決不了有責者的責任,又無法給無責者附加義務。
就時下而言,誠信的救贖已經不是單獨某一個方面的努力所能解決。救人行為如果成本太高,風險太大,那么不管是“免責聲明”,還是“請人作證”,或者“手機錄像”等折中方法,都只能是治標不治本。道德的問題需要道德來解決,倚重于技術手段恰好說明正常渠道的乏力,“陽光大道”走不通,只好退而求其次走“羊腸小道”,呵護誠信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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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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