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10月11日,廣東省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幸福廣東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首批幸福指數擬于2011年年底前公布,相關指標將納入政績考核體系。針對有市民表示擔心“被幸福”,廣東發改委主任徐建華稱指數并不完全反映幸福程度,但對建設廣東有“建言獻策的作用”。(廣州日報 2011-10-12)
就目前輿情的反應來看,一如久遭詬病的GDP崇拜,“幸福指數”在中國運用得并不“幸福”。首先,官方發布的幸福指數往往與居民的實際感受相差甚遠,反遭致“被幸福”的民怨反擊;其次,居民幸福指數對官員的考核力度真正幾何,尚未見結果。如此一來,輿論對于幸福指數納入地方政府考核體系的“幸福”期待終究化為無形。
此番廣東仍不“避嫌”,并專門成立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編制領導小組搭建體系,誠意可鑒。更值得一提的是,廣東還提出了幸福指數的類別指標和差別權重的計算方法,以縮小“誤差”。但觀照先例,要真正使考量的本意不被跑偏,確保幸福指數的貨真價實是為關鍵一步。
毋庸諱言,影響幸福指數含金量的一個重要指標便是其所考察的項目和標準。而已經呈現出來的的失敗案例,其軟肋恰恰在于,構成幸福指數體系的指標都是由政府自主“開發”,鮮見民意的參與。這或可側面解釋了“被幸福”現象為何難以消除。
以此教訓,與其讓政府用心良苦、關上門代替民眾“感受”,不如事先向社會公開征求幸福指數考量標準,一則打下民意基礎,二來,測量出的幸福度真正讓百姓可感可知。而鑒于幸福成因的復雜多變,考量標準還有必要依據地域的社會經濟差別,作出差異化的考量區分,以防之淪為“國民賺錢指數”。另外,既然幸福指數是為考核官員政績而生,那么由于攸關到官員個人的具體利益,考據過程中還需防止選擇性考量或人為拔高,步GDP之后塵。
當然,再過精準的幸福指數也只是社會發展狀況的一個數據展示而已,真正要掂量出民情社意,當權者仍需謹記一點,“大家面對的社會經濟問題,并不是一堆冰冷的數字,背后都是每一位市民和每一個家庭的生計和福祉。”舍此,再漂亮的“幸福指數”都只能獨有虛名,空留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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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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