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檢察官辦案家訪:設身處地解憂難
??到當事人家,掌握最真實案情
??如果不是家訪,或許徐某強奸案就罰不當罪,被害人就可能會落下終身殘疾。對于3年前的一次家訪,辦案檢察官莊高松至今難忘。
??2008年7月26日晚,徐某在旅館乘韓某酒醉之機實施強奸行為,韓激烈反抗從二樓跳下,造成雙腳粉碎性骨折。案件移送檢察院后,莊高松進行家訪時發現,韓躺在床上不能動彈,憑直覺,他對韓某只是輕傷的鑒定結論產生質疑。而徐某賠償金分文未付,韓因家境貧困付不起醫療費,只得中斷治療。
??“家訪后,我覺得應該為韓某早日得到賠償盡一份力,不能就將案件直接起訴了事。”莊高松說,隨后,檢察院建議公安機關對被害人重新鑒定,最終得出重傷的結論。檢察官接著到徐某家里走訪,介紹韓某的傷情和家境,敦促其家屬先行賠償。經過一番情與理的說服,徐某家屬受到觸動,當即帶上2.3萬元上門向韓某道歉,并表示愿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很快,韓某被重新送進醫院,韓的父母也打消上訪的念頭。
??檢察院偵監科科長楊友蘋告訴記者,案件發生了,被害人最關心的是自己的權益能不能及時得到維護,但是犯罪給他們造成的危害究竟有多大?由此埋下的積怨有多深?他們最需要得到什么樣的幫助?這一切,身在辦公室翻著卷宗看材料,是很難掌握的,只有深入當事人家中,檢察官才有最真實的感受,掌握最真實的案情,才會有具體的行動。
![]() |
![]() |
責任編輯:陳楠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