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出租辦公樓給職工發福利 設小金庫被罰
http://www.caoliu14.com?2012-03-05 08:48? ?來源: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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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訊 福州一家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將辦公樓一樓租給一家公司,把樓頂租給另一家公司。幾年下來,這家單位收取了21萬元租金,全部給干部職工發了福利。近日,這家單位因“小金庫”問題被福州市財政局處罰。
近日,福州市財政局對這家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進行“小金庫”專項治理重點檢查,發現其內部的財務狀況“貓膩”頗多。檢查人員發現,這家單位將辦公樓一樓的房屋租給一家下屬公司,卻未與該公司簽訂書面租賃合同,雙方僅有口頭的租賃協議。這家事業單位收取租金的方法也頗為隱蔽,他們不直接向該公司收取租金,而是每年由該公司拿出5萬元給這家單位的干部職工發福利。
此后3年,該公司每年都通過在賬上虛列工資、裝訂費等費用的方法套取現金,到年終直接給這家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發福利,3年下來共發了15萬元。
財政局的檢查人員還發現,這家事業單位還將辦公樓的樓頂出租,租金收入也未入賬。這家單位于2007年11月與某移動通訊公司簽訂合同,在單位辦公室樓頂建基站,每年收取2萬元租金。2008年至2010年,這家單位共收取6萬元租金,但未記入單位財務賬。這筆錢被該單位直接用于干部職工的健康補貼,平均發給了干部職工。
福州市財政局依法對這家單位作出了以下處罰決定:一、責令其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二、追回私存私放的財政資金21萬元;三、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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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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