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調整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生活補助標準
東南網-海峽導報3月25日訊(記者 李玉燕)導報記者昨日獲悉,廈門市民政局、財政局下發了相關通知,調整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的撫恤、生活補助標準。調整時間從2011年10月開始,有效期為一年。
通知明確,適當提高廈門市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戰致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同時,廈門市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等各類人群的撫恤金、生活補助金的標準也都有所提高。
以因公傷殘人民警察 (一級殘疾)為例,調整后每人每年的撫恤金要比原先的標準多出5000余元。
具體的調整對象和調整標準,市民可以登錄廈門市民政局網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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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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