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部分經濟適用房亂象叢生 房管部門近期將查處
措施
經適房交房一年未入住 責令購房者退出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福州市政府明令禁止保障房用于出租和違規出售。導致目前保障房出現一些亂象的主要原因是,以前申購條件較寬,一些人“一人多房”,而后又因平時督查力度不夠,才滋生了一些人借著政府的“民心工程”當做賺錢的工具。
福州市房管部門相關人士表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必須在交房后1年內入住,入住時應向當地區房管局申請入住鑒證。購房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入住的,將責令其退出已購住房,并由開發建設單位收回已售的住房。
違規使用廉租房經租房拒不整改者將被收回
記者獲悉,福州市房管部門近期將對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房展開專項檢查工作,經適房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房屋交付1年后仍空置不入住的行為,是否存在出租、出借的行為,是否存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行為;廉租住房、經租房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將承租的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轉借、轉租或擅自調換的行為,是否存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行為。
整改期結束后仍拒不整改的廉租住房、經租房住戶由區住房保障部門上報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由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核實后按規定注銷合同,收回住房,并將處理結果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備案。另外,對今后發現違規違章使用行為未能及時制止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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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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