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莆田調整普通住房標準,擴大享受優惠政策的覆蓋面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4月27日訊(記者 許愛瓊)即日起,莆田市開始調整普通商品住房標準。享受優惠政策的商品住房,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其中實際成交價格較現有的標準有所提高。這意味著,市民在進行樓市交易時或許能省下一筆錢,在購買相同面積的商品住房,可少交不少契稅。
這次調整,已通過市政府同意,是為了減輕購買中小戶型住房群眾負擔,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發展。調整之前的標準是什么樣的?為什么要調整?調整后,對市民有什么影響?記者昨日采訪了業內相關人士。
新舊標準對比
記者昨從莆田市住建局獲悉,此前莆田市一直沿用的普通商品住房標準制定于2010年。標準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普通商品住房享受優惠政策標準調整,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每平方米在6000元以下(含6000元)。
現在開始,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標準調整為同時滿足以下三項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以下(含144㎡);實際成交價格市中心區(荔城區、城廂區)在7000元/㎡以下(含7000元),涵江區、秀嶼區在6000元/㎡以下(含6000元)。仙游縣根據本區域房地產市場情況,自行確定本縣普通商品住房實際成交價格標準。
為什么要調整?
一位業內人士分析,這兩年,莆田市住房市場價格和物價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房價比之前出現了一定的上漲,完全符合“普通商品住房標準”的住房已經較少。如果還沿用原先的標準,就不盡合理。有關部門根據當前市場的實際情況,才擬定了當前的標準,主要是對實際成交價格進行調整,容積率和單套建筑面積和原先基本不變。
莆田市住建局房地產業科一位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商品房銷售面積為36.20萬㎡,較去年同期比降21.54%,其中商品住宅24.72萬㎡,比降40.76%。從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價格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市商品房銷售均價為6658元/㎡,突破6000元,比增9.65%,其中住宅商品房均價為6467元/㎡,比增12.00%。
據分析,全市商品房價格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遏制,房價出現合理回調,回到10%左右的漲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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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