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客運中心站交通整治追蹤 上限處罰違法行為

昨日,民警加強流動巡查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閩南版8月23日訊(記者 尤燕姿 涂傳之 呂波 田米 見習記者 劉瓊宇 李梓召 郭韶東 文/圖)?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上下客,罰款1000~3000元;出租車在設有專用道處不按道停車的,扣3分處罰,扣滿12分則取消營運資格證。昨日,泉州市交通綜合執法豐澤大隊表示,接下來,針對客運中心站的車輛違規行為,都將按此標準從重處罰。
此外,本報報道引起豐澤公安分局高度重視。豐澤公安提出4點要求和建議,要求三個派出所及交巡警機動中隊,定點、不定點巡邏和查處;建議擴大出租車專用道和車站的連接通道,并增設引導標志牌等等。
昨日起,東海派出所加派兩組人員巡邏和查處,對于交通違法行為也一律按照上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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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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