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寧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稱:從今年9月1日到明年8月31日,海寧的汽車駕駛員如果在這一年的時間里沒有交通違法,就可以參加守法駕駛人獎勵活動。最幸運的駕駛員可以免費把汽車開回家。其他獲獎者,也可以獲得智能手機、無線寬帶免費使用權等獎品。(8月26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
與“只罰不獎”的交通整治常規做法相比,海寧市公安局的做法比較少見;與石家莊市現金獎勵不闖紅燈者不同的是,海寧市公安局給開車不違法者獎勵汽車的做法,更是少見。從形式上講,海寧市公安局的做法確實具有視覺沖擊力。從效果上講,物質獎勵有利于引導司機遵守交通法規,改善警民關系。
但是,從本質上講,遵守交通法規是每個司機應盡的社會義務與起碼的社會公德,并非高風亮節的舉動。現實生活中,公民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規道德規范很多,遵紀守法的公民也很多,按照這樣的獎勵邏輯推算下去,如果隨地吐痰的人多了,不隨地吐痰應給予獎勵;出口成臟的人多了,語言文明者應予以獎勵;如果酒駕的人多了,開車不喝酒的司機也應予以獎勵。如果是這樣,政府如何獎得過來?盡管海寧警方獎勵守法司機的初衷是善意的,但是都應該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不能逾越法律邊界。警方用納稅人的錢來捍衛公民的道德底線,培養司機的守法意識,于理于法依據都不充足。由是觀之,如此獎勵新舉措是一種病急亂投醫式的謬獎舉措,并不值得歡迎。
筆者還注意到,警方給守法司機發放的物質獎勵并非現金,而是汽車、智能手機、無線寬帶免費使用權等獎品。如果說警方獎勵現金是亂花納稅人的錢的話,獎勵汽車、手機、無線寬帶給人留下更多懷疑空間。如果物品是公共資金買單,警方為何青睞某些品牌?在商業賄賂成風的現實語境下,警方如此照顧少數品牌讓人心生疑云。如果獎勵物品是商家與警方聯手策劃的促銷活動,既是對守法司機的戲弄,也涉嫌對其他商家造成不正當競爭。對此,海寧警方應拿出誠意與行動自證清白。
![]() |
![]() |
責任編輯:金婷 |
- 2012-08-16九成司機承認曾開車打電話 危害性不亞于“酒駕”
- 2012-08-02六齡童隨外婆外出失散民警輾轉“探親”開車送回
- 2012-07-26開車前應養成滴酒不沾 隔夜酒一杯酒都會成酒駕
- 2012-07-25開車前東西不可亂吃 小心“被酒駕”
- 2012-07-23各地共倡文明交通綠色出行:少開車選文明駕駛員
- 2012-06-06公安局發布甄嬛體微博 倡議高考期間盡量不開車
- 2012-03-19南京公交司機“喊座姐”為孕婦喊到座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