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要在公示30天 廈門審議"城鄉規劃條例"
http://www.caoliu14.com?2012-08-29 10:38? ?來源:廈門商報
我來說兩句

商報訊(記者 陳光豪 見習記者 主父真真)環島路沿線臨海一側,主要將建設為公園綠地、沙灘及為公眾提供服務的小型設施。就算要建建筑物,高度也應控制在7米以下。
昨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聽取并審議了《廈門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草案)》。草案第四章對“特色風貌保護”設置專章規范,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值得一提的是,“城鄉規劃條例”一旦審議通過,我市“城市規劃條例”將結束歷史使命。這兩者顯著區別,就是規劃管理范圍從“城市”調整為“城鄉”,將城鎮、鄉村都納入進來。此舉,也是為了服務島內外一體化和廈漳泉大都市區發展。
[農村建房]
要進行規劃審查
草案對農村村民個人建房有了非常明確的規定。
市規劃局局長趙燕菁介紹,目前我市個人建房管理模式不一,各區規劃許可主體既有建設局也有鎮政府。為適應城鄉一體化發展要求,遏制村莊個人建房的無序狀態。草案明確規定,由村莊所有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個人建房進行規劃審查。符合規定要求的,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相關部門統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提高農村規劃建設水平,村(居)民在申請住宅建設時,不僅要在本村公示30天,還得向相關部門提交住宅設計圖件。
[臨時建筑物]
應自行及時拆除
臨時建設是指必須限期拆除、結構簡易的臨時性建筑或其他設施。如果沒有嚴格的規定,臨時建設很可能變成永久建設。
草案明確規定,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年,確需延期的,可以申請延期一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同時,臨時建筑物不得超過兩層,總高度不得超過10米,并設置明顯標識。
臨時建設使用期滿或國家建設需要,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無償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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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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