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展示并解讀文明交通公益廣告
二、完善規制,讓“文明交通”成為市民的自覺行動??
文明交通既是交通行為規范,更是交通理念的盡善,規章制度是它的遵循和依據。為配合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實施,也讓市民文明交通有法可依,市公安局以及交巡警支隊,依據相關法律條規,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全國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體系》中的交通指標、福州市全國文明城市建設規劃,聯系市區交通的現實,修訂、完善、制定出臺了50多項管理規定,強化文明交通管理,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實施。強化車輛交通管理。整治重點車輛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持續對公交車、出租車、渣土車、摩托車、三輪車、拼裝改裝車的整治,推出了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重點車輛禁限管理規定等,維護交通秩序,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強化對駕駛人員的教育管理。對駕校、考場、考試預約等管理作了規范,對公交車、出租車、公務用車的職業駕駛人員的交規遵守等作了重申和要求。強化對特殊時間段道路交通的管理。對“春運”、“5.18海交會”、“6.18項交會”等活動期間的道路交通管理作了相關的規定。為保障地鐵施工期間的交通順暢,緩解地鐵施工帶來的交通擁堵,方便廣大市民出行,在市區地鐵項目建設期間,市屬和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區屬兩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實行錯時上下班。強化特殊地段路口的管理。對地鐵施工路口、事故多發、易發地段、平峰期易堵路口等交通疏導作了詳盡的規范。強化對道路交通設施的管理。對市區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的建設、使用,隔離帶的建設維護,市區停車泊位的設置、管理及咪表收費等作了明確的規定。強化對交管隊伍的管理。把交通管理規范執法示范標準崗位和崗位能手評選、基層民警的業務培訓、規范執法的監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資格等,作為常態化、制度化的工作來抓。對“12315”市民訴求、信訪的處理給予時間上的限定,對加強協管員協勤督查等也進行了明確,提高協管員隊伍的工作績效。
文明交通的法紀條規覆蓋了市民文明出行、車輛規范行駛、駕駛員素質提升、道路交通建設與管理等,讓市民自覺文明交通有章可循,也為培育文明出行的新風尚提供了良好的規制環境。
![]() |
![]() |
責任編輯:卓志沐 |
- 2012-09-10省直機關工委領導慰問文明交通勸導志愿者
- 2012-09-10省直機關工委與交警部門共商福州市文明交通建設
- 2012-08-30同安:文明交通行動讓古城暢通有序
- 2012-08-29同安文明交通行動讓古城暢通有序
- 2012-08-20金洲社區志愿者參與文明交通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