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生可“先落戶后就業”
根據規定,在晉江普通中學具有正式學籍且連續就讀滿2年以上(含2年),現就讀晉江普通中學高中部的學生,經本人申請,由現就讀學校審核并統一造冊報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可將戶口遷入就讀學校的學生集體戶。就讀于晉江普通大中專院校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意見》趕在年底高考報名前出臺,方便了明年即將參加高考的外來子弟學生。
另外,為吸引院校畢業生,凡有意來晉江創業、就業(包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的院校畢業生,專科以上學歷的,可實行“先落戶,后就業”的政策,先行落戶在臨時集體戶。落實就業單位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將戶口遷入就業所在地。中專學歷的,與晉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2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或實際工作滿2年,有合法穩定住所,可將戶口遷入。
《意見》對其他在晉江的流動人口落戶,也有相應規定:經商人員須在晉江城區居住,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并納稅滿1年(含依法免稅的時間),有合法穩定住所,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在城區以外的建制鎮則不必滿1年。創業人員須在晉江投資興辦企業,年納稅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可將戶口遷入企業所在地。
□解讀
先接收后管理 落戶難可投訴
此次出臺的《意見》,大大放寬了晉江流動人口的落戶條件。但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會不會因為計生等問題,符合條件的人卻難以落戶?
對此,晉江市公安局戶政部門相關負責人高桂楨表示,晉江的流動人口落戶,堅持的是“先接收,后管理”的原則。要做到符合落戶條件的先接收,再跟進計劃生育等各項社會管理工作。符合戶口遷入條件的流動人口,申請遷入集體戶的由用人單位集體戶管理人員協助辦理,其他的由申請遷入人員持有關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為加強對流動人口落戶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晉江成立了市流動人口落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其中,教育局將按照“就近入學”、“片區劃分管理”等原則,統籌解決新落戶人員子女就學問題。《實施意見》出臺以后,對新落戶的流動人口計生工作實行單列管理。
另外,晉江市流動人口落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晉江市公安局。辦公室將負責流動人口落戶的綜合協調和督查工作,并設有投訴電話:(0595)85659760、82030066、8565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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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