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低收入家庭認定將有明確標準 10月1日起實行
“家庭財產”是指申請人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財產,主要包括:存款、房產、車輛、有價證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
接下去,有關部門將制定低收入家庭認定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政策,并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對符合低收入家庭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審批并建檔。此外,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公布一次。
據介紹,相關配套政策出臺后,屆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將由申請低收入家庭戶主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戶籍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村委會,并填寫《廈門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財產查詢授權書》。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認定為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復進行家庭收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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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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