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謝依姆:“沒有醫保,我活不到今天。”
在城區,“醫保”這個詞,得追溯至2001年。當年,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從原享受公費醫療的機關事業單位開始啟動。
2002年1月1日,福州市屬國有企業職工被納入醫保體系。2003年9月1日起,參保范圍擴大到省、市屬企事業單位符合參保條件的職工,及與其解除勞動關系自謀職業的人員。自此,機關事業工作人員、企業職工、自謀職業人員等不同類型的人員都開始啟動實施醫療保險制度。
70歲的謝杏芳是這一改革過程的親歷者。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已從福州絲綢廠退休的她被查出患有乳腺癌。當時仍處于公費醫療年代,一次次拿發票回廠報銷的經歷讓她在病痛之外再受煎熬。“報銷最緊張的時候,早上5點多趕到廠里排隊,一直到下午3點才能輪到報銷。到后期,輪到你也沒用,廠里沒錢,報銷就暫停,治療費用時有時無。”
如今謝杏芳的臉上已不見當年的愁容。“一加入職工醫保,我就報銷了好幾萬元醫療費。后來,報銷越來越方便,在醫院刷卡就能當場報銷,能夠報銷的錢也越來越多。現在,有病我也敢去醫院看了。”謝杏芳有感而發地說,“如果沒有醫保,我活不到今天。”
全市城鎮居民獲得醫療保障,始于2007年。當年,我福州在全省先行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城鎮居民、中小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在校大學生以及宗教人員,一步步被納入保障范圍之內。2009年,福州市實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覆蓋。至今年6月,全市城鎮居民參保111.15萬人,參保率達90%以上。
政府補助逐年提高,如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成年人每人每年繳費150元,政府補助26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繳費40元;重度殘疾人員、低保人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去年,福州市還建立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制度,為居民減輕了不少大病醫療負擔。
不論在城市或農村,人人公平享有醫療保險,在福州已成為多數人生活中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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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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