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1.可否申報見義勇為?
對于王天福的“義舉”,石獅湖濱派出所一負責人稱,警方在抓緊破案的同時,將收集王天福在現場挺身救人的事跡,并加以整理和完善,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報“見義勇為”。
石獅公安局政工科的王警官表示,目前,湖濱派出所的有關材料還未送到公安局,“屆時將按照王天福的事跡,給予他相關認定”。
2.醫藥費用該由誰出?
據了解,王天福的家境一般,有一雙兒女還在讀書。因為負傷住院,目前他家里已花掉1000多元,也拿不出更多的醫藥費。
湖濱派出所一負責人表示,王天福因參與抓捕涉嫌犯罪的人員而受傷,“這是事實不可否認”。但是,醫藥費還是要由他的家人掏,“警方也無能為力”,“如果他評上見義勇為,屆時會有一筆獎金,將能填補醫藥費”。
□編后
見義勇為負傷醫藥費誰埋單?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石獅人王天福被搶匪打傷。事后,他不但沒有后悔自己的“義舉”,還在為“歹徒逃走了”而愧疚。真漢子也!
由于搶匪暫時還沒有被繩之以法,而王天福“是否能評上‘見義勇為’、何時能評上”還不得而知。但在此時,他的家庭已經面臨著一個困境——見義勇為負傷,他的醫藥費該誰出?
這些年,一些見義勇為者負傷后無處索要醫藥費的事件,在全國各地時有發生,也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今年8月,民政部部長李立國還在有關會議上表示,在衛生部門給予見義勇為人員優先治療、一定減免費用的政策基礎上,民政部門要做好所屬范圍內的工作,“原則上,不能讓見義勇為人員在醫療上負擔一點兒費用”。
像王天福一樣的好心人,我們的身邊并不缺乏。但是,如何讓“英雄流血”之后“不再流淚”,有關部門在及時做出“見義勇為”認定之時,更應及早、及時地解決他們的切身需求——開辟“見義勇為人員醫療救治綠色通道”,讓他們不再為醫療費而犯愁。
如今,國內如太原等一些城市已經在實踐這一做法,希望也能引起省市有關部門的重視。(趙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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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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