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10月19日訊(通訊員 金國清 傅榮輝)浦城縣檢察院牢固樹立“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樹形象”的意識,實行“四個公開”打造“陽光檢務”,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方便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的執法辦案行為進行監督,提升執法公信力。
一是實行檢務公開。該院通過建立網站、巡回法制宣傳、下鄉接訪、舉報宣傳周、檢察開放日等形式,宣傳有關檢務知識、工作制度;向社區居民發送檢務公開知識手冊3000余份,宣傳檢察工作職能、舉報申訴規定、檢察工作成績等;通過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墻面辦公流程圖表等形式公開檢察工作機構、人員、職責、辦案流程;公開舉報投訴電話,便于群眾舉報、申訴、投訴。
二是實行聽證公開。該院對擬不批捕、不起訴、不抗訴等刑事案件實行公開聽證制度,邀請偵查、審判、人大、政法委有關人員和被害人參加聽證會。通過公開聽證,保障訴訟參與人對案件處理的知情權、辯護權,有效化解案件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是實行審查公開。該院對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刑事申訴案件實行公開審查制度,邀請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或者申訴人所在單位人員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公開審查,讓申訴人在公開審查會上陳述意見,辦案人員依據事實和法律,耐心向申訴人詳細說明處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證據和法律,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從而使申訴人服理息訴,努力實現“案結事了”。
四是實行辦案公開。該院把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等“七種情形”納入人民監督員監督程序;辦理每起案件須填報案件當事人的“告知卡”、辦案人員的“廉潔自律卡”和案件辦結后的“征求意見卡”,并對職務犯罪偵查案件犯罪嫌疑人審訊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對發案單位進行回訪考察等,有效約束和規范干警的執法辦案行為;對社會影響較大的職務犯罪案件,在審結后通過媒體報道及情況通報等形式,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公開處理結果,進一步增強辦案透明度,接受社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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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