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北京律師董正偉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他收到了環保部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但令他失望的是,對于他所提出的請求環保部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的申請,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2月25日法制日報)
蛇年伊始,“向水污染宣戰”成為新一年建設美麗中國的環保口號,山東濰坊等一些地方的水污染事件引起網民的極大關注。而“中國癌癥村”更是令許多特別關心健康的人十分恐慌。此時,環保部籠統地以“國家秘密”為由答復一位律師的環保質詢,這樣的回應就像那句熟悉的外交辭令“無可奉告”一樣令人遺憾!
何為國家秘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情的事項。保守國家秘密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土壤污染狀況算不算法律規定的國家秘密?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24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認為環保部的說法值得商榷。土壤污染事關公眾健康,環保部不能簡單以“國家秘密”為由來剝奪公眾的知情權。他建議環保部應該先公開可以公開的部分。
以國家秘密為由忽視公眾健康,忽視民眾知情權已成為當前各級政府部門的一個擋箭牌,應當得到重視。“表哥”一案,大學生要求陜西省財政廳公開其工資收入,官方以不屬于公開范圍為由拒絕。公眾要求盡快實行官員財產公開,許多地方的市長帶頭表態愿意公開自己的財產,可官方不下通知。土壤污染,事關糧食安全和公民健康,環保部又以秘密為由婉言拒絕。“三公”消費、單位財務開支狀況、土壤污染情況等等,這些是否屬于不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2006年,原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土資源部就曾做過全國土壤污染調查,但調查的污染數據至今仍在保密之中。在建立“開放型政府”的今天,哪些政府信息屬于國家秘密可以不公開,哪些應當公開,這些應當有一個明確具體的標準,以便公眾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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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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