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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廂區女子打工遭欠薪 辭職一個月工資未結清
http://www.caoliu14.com?2013-06-30 22:53? ?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該店財務表示,因為老板還沒有批準,其不能擅自給陳小姐發放工資。
就此,市總工會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鄭明金說:“在老板同意員工辭職后,一般來說在員工離開時應與其結清工資。”另據鄭律師介紹說,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陳小姐在該店上班超過一個月,但對方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因此陳小姐尚未拿到手的21天工資,其有權要求該店按照42天的工資即兩倍支付給她。”
(莆田晚報 周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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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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