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幫媽媽刷刷筷子洗洗碗……”,一首《常回家看看》在大江南北傳唱十余年,唱出了許多常年奔波在外的游子的心聲,也唱出了空巢在家的老人們的思念。而7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也明確規(guī)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jīng)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頓時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在《論語·理仁》中就指出“父母在,不遠游,游必有方”的理念。即“父母年邁在世,盡量不長期在外地。不得已,必須告訴父母去哪里,為什么去,什么時候回來。并安排好父母的供養(yǎng)。”孔子在這里就要求年輕人要講求孝道,不可留年邁的父母空巢,不得已“遠游”也要向父母解釋好理由,并安置好父母。因此,常回家看望父母,是為人基本的常識,是最低層次的孝。
古代士子對于孝道尤為看重。儒家思想統(tǒng)治中國一千多年,經(jīng)典《孝經(jīng)》則是考量一個人道德品質(zhì)的重要依據(jù)。平民不孝,為人詬病;士子不孝,不舉恩科;官員不孝,不得提拔,甚至會成為政績考量的污點,罷官免職,為世人不齒。清代《圍爐夜話》云:“百善孝為先。”這也成為孝道思想的頂峰。
當今社會,隨著社會保障和醫(yī)療條件的逐步改善,“父母在,不遠游”已經(jīng)不再為人們拘泥。人口流動頻繁,農(nóng)村人口進城務工,經(jīng)濟不發(fā)達地區(qū)人口流向東部東南部沿海地區(qū)已成為常態(tài),不得已很多老人只能在家守空巢。由于時間、交通、經(jīng)濟等諸多原因,在外的務工人員很難經(jīng)常回家看望父母,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很多人則是打著這些困難的幌子滯留在外不愿回家,讓父母望眼欲穿,而從道德上又無法有效的約束他們,所以為了更好地維護老年人的權益,關注老年人生活,倡導敬老愛老風尚,新修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勢在必行。
孟子講“不孝有三”,何為“不孝有三”?古人云:“于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后為大。”“家貧親老,不為祿仕”恰恰是鼓勵人們?nèi)ラ_創(chuàng)事業(yè),為祿為仕,以奉養(yǎng)父母,光宗耀祖。所以,提倡孝道并非是將年輕人鎖在家中只照顧父母,而是希望在出門開創(chuàng)事業(yè)的同時不要忘記父母的養(yǎng)育之恩。
在工作之余,多一絲關懷,多一次問候。像歌里唱的一樣,老人不圖兒女為家做多少大貢獻,只是希望出門在外的孩子平平安安。這個要求對于子女來說很簡單,哪怕僅僅一個電話,一條口信,父母就會開心好些日子。常回家看看也不需要三天兩頭往家跑,中秋團圓,春節(jié)團聚,及時回家跟父母共享佳節(jié),也會讓父母感覺老來有福,不會感到寂寞。
《孝經(jīng)》云: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我們還要多多關心,常回家看看父母,是孝的切實體現(xiàn)。讓父母老來享受到關懷,讓天下父母老有所依,提升幸福感,讓社會更加和諧美滿。(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