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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親假”為何形同虛設
http://www.caoliu14.com 2013-07-31 15:50:14 來源:中國文明網(wǎng)
7月1日,最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不常回家看看將被認定違法。”人們將“常回家看看”期冀于“探親假”。然而,相關法律條文中的“探親假”已實施32年,許多人對此卻表示:“不知道、不敢休、休不起”。(2013年7月8日,新浪網(wǎng))
記者在街頭隨機采訪了100多位年輕人,當記者告知他們可以休探親假時,90%以上的人都表示不知情。在企業(yè)工作5年多的于先生說,自己進公司兩年,按說每年可享受5天的帶薪年休假,但一天沒休不說,還經(jīng)常加班。在采訪中,很多外地來工作的年輕人均表示,國家規(guī)定的帶薪年休假都推行不開,更不要說“探親假”了。
為何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假期如此“可望而不可求”?為何如此“形同虛設”?對于那些分隔兩地的子女和父母來說,探親是一種無比珍貴的精神慰藉。但是自1981年《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公布后,32年來都未曾進行過修改,以至于很多人都淡忘了“探親假”這一權利。而要想“探親假”可望而可求,國家就還需要對探親假的規(guī)定更細化,與時俱進的進行修改。
而除此“探親假”外,國家相關法律出臺的還有“路程假”、“陪產(chǎn)假”等假期,均為在職職工可享受的合法假期,而很多假期在操作層面上卻出現(xiàn)了許多的問題。
蘇全生表示,“《勞動法》中的諸多假期,在實施過程中,職工的權利與企業(yè)的利益一般很難平衡,導致實際操作性不強的問題。”
其實在我看來,不應利用法律的強制力去制約道德。法律條文出臺后,如有違法都應受到懲罰。然而,企業(yè)、個人違反這些條例后,相關法律并沒有給出具體的懲罰措施,這就導致了“有法可依”,卻難“執(zhí)法必嚴”。(安靜)
責任編輯: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