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一紙法令,再次引發了對孝行的討論。所謂盡孝,包括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子女首先要保證父母的吃、穿、住、行,生活物質達到保障。同時,子女必須為父母提供感情上的關懷和心靈安慰,讓他們從精神上感到喜樂和滿足。在精神上,也就是從感情上對老人給予關懷、照顧和幫助更為重要。
何為孝?《說文解字》解釋“孝”字:“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意思是說,子女要好好地對待父母。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也就是說,如果心沒有敬仰、敬畏、敬愛之情,你所盡的贍養義務與養狗、與養馬、與養其他動物就沒有區別。父母一生賜給我們的恩德足讓我們敬之、畏之、仰之、愛之。如果懂得父母的恩重如山、情深似海,在敬仰的大前提下,盡孝就是我們報恩、還債、教育后代的本能反映,是我們一生報不盡的恩、還不完的債。
“仁、義、禮、智、信、忠、孝、悌、節、恕、勇、讓”這十二字的精華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而其中的“孝”文化在儒家思想精髓中一直是其核心的精華。孔子在《論語.學而》中這樣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第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孝悌是仁的基礎,在儒家思想中,孝之道不僅僅體現在對父母的贍養,更應該著重于對父母和長輩的尊重。盡孝道是人之最低的道德標準。不孝者,不仁,無信,也屬不智。
凈化社會風氣,除了必須進行法制教育,更要從宣揚傳統孝德開始。孝心是一種傳統美德,孝敬和贍養著老人,又是一種責任和義務。每個人都是父母生,父母養,每個人都有義務和權利去善待自己的父母。百善孝為先,孝順的人才會去愛別人,才會受到別人的尊重與愛戴。有了“老吾老及人之老”的境界,人人都做到能以和藹的態度關愛天下的老人,這就是行孝的最高境界,也是我們需要大力弘揚的行孝之道。
孝,這種情感是無法用多么精美的文字來褒獎的。孝,是兒女們對父母親的愛所做出的回報行動。它可以使兩代人之間沒有隔膜,能心心相印。兒女們對父母的孝心是父母對兒女的關愛的回報,孝心無價。(薛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