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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孩子才半年代課老師遭解聘 康樂二小被指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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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兩句
徐老師出示聘用協議書。
“我是一名代課老師,盡職盡責教了4年書。沒想到,生完孩子還沒過哺乳期,學校就要和我解除勞動關系。”廈門康樂第二小學(以下簡稱康樂二小)的徐老師昨日向本報傾訴了自己的遭遇。
徐老師向本報反映,今年7月5日,學校無故向她開出一份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除了擅自解除勞動關系,該校繳交生育保險時斷時續,導致她的生產費用無法報銷。徐老師表示,她已經收集整理好材料,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校方支付賠償金18000元,支付生育住院費用5509.4元以及補繳社會保險等。
質疑1:未過哺乳期 代課老師被開掉?
徐老師是湖北人,前幾年來廈工作。2009年,她到公辦小學康樂二小應聘,成為一名代課老師。
“學校簽協議是一年一簽,每月工資3000元左右。”徐老師說,她雖然是代課老師,但教學水平并不比別人差,也沒出什么差錯,培訓學生參加朗誦比賽拿了全市一等獎,學校還給她評了先進。2012年初,她懷孕了。當年7月21日,她剖腹產下女兒,之后便向學校申請休產假,當年12月中旬回校上班。沒想到產后上班才半年,學校就要和她解除勞動關系。
記者看到,這份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上寫著,徐老師和學校解除勞動關系,是因為合同期到今年7月5日期滿。但是,離職員工簽名處沒有徐老師的簽名。徐老師認為,她還沒過1年哺乳期,也不想辭職,但學校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這讓她無法接受。
回應:編內老師到位 徐老師合同到期
昨日下午,記者前往康樂二小采訪。該校負責人事工作的王副校長表示,她剛從其他學校調來,對徐老師的情況并不十分了解。不過,據她所知,徐老師屬于臨時頂編的教師,今年招聘的編內教師已經到崗,加上徐老師的合同已經到期,只好解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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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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