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風首頁
> > 正文
漳州市上調(diào)殘疾人助學補助標準 資金將獨立核算
東南網(wǎng)9月27日訊(海都報閩南版記者 陳群)從2014年8月起,漳州市上調(diào)殘疾人助學工程補助標準。昨日,市政府出臺《關(guān)于調(diào)整漳州市扶殘助學工程補助標準實施方案》,專科以上每人每學年最少上調(diào)300元,中專上調(diào)200元。
根據(jù)方案,第一類:高等院校本、專科全日制教育階段受助對象,由原來補助1600元/人/學年提高到2000元/人/學年;第二類:參加函授、電大、遠程教育等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學習的,由原來補助1200元/人/學年提高到1500元/人/學年;第三類:參加自學考試的,單科考試成績及格累計5門,即可申請補助一次,每次補助由1200元提高到1500元。第四類:接受中等教育的受助對象,由原來補助800元/人/學年提高到1000元/人/學年。
扶殘助學補助資金從同級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中列支,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常山開發(fā)區(qū)所需資金暫由市級列支,市級對薌城區(qū)、龍文區(qū)、漳州開發(fā)區(qū)、臺商投資區(qū)分別給予50%的補助,對其余縣(市)分別給予30%的補助。
![]() |
![]() |
責任編輯:陳楠 |
相關(guān)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