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不實消息只為了敲詐企業
警方查明,2010年以來,格祺偉利用其在網絡上的影響力和在媒體圈的人脈關系,與少數媒體記者勾結,大量搜集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干部群眾的所謂負面信息,長期以記者身份,打著“輿論監督”的旗號,以在網上曝光、進行負面炒作相要挾或以刪帖為名,大肆進行敲詐勒索犯罪活動,金額動輒數萬、數十萬元。2013年4月,格祺偉根據湖南某報社駐衡陽記者站記者匡某(另案處理)提供的線索,在“現代消費網”上發布題為“貧困縣違規承包工程欠巨債賤賣土地給開發商抵債”的失實帖文,稱祁東縣人民政府未經合法手續,將一塊土地低價賣給衡陽某建筑公司。帖文發布后,格祺偉打電話給該建筑公司老板彭某,謊稱自己是湖南某報社駐衡陽記者站記者,網上帖文系其所發,要求與之見面商談“處理”此事,遭到彭某拒絕。后格祺偉繼續發帖進行負面炒作,并再次聯系彭某要求見面。見面后,彭某質疑格的報道內容失實,格卻稱,“我在網上發布正面報道沒人理會我,我報道這些負面新聞,大家立馬就會與我聯系”,要求彭某企業出12萬元錢在湖南某報社做廣告“擺平”此事,否則繼續爆料。迫于壓力,彭某懷著“花錢消災”的心理,向格祺偉支付6萬元人民幣“廣告宣傳費”,但最終根本沒有做廣告。
警方進一步偵查發現,格祺偉還涉嫌伙同犯罪嫌疑人張桓瑞等人組成敲詐勒索犯罪團伙。該犯罪團伙內部分工明確,先安排線人運用錄音、密拍等非法調查類手段收集全國各地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負面信息,由格祺偉負責寫稿,再以要在網上發布或幫助刪帖為要挾實施敲詐。目前警方已查實該團伙實施敲詐勒索案件16起。據了解,該犯罪團伙之所以拉上格祺偉入伙,主要就是看中了格祺偉的“文筆”好,能抓住爆料線索中的“炒點”,加之其在網上和“圈內”的影響力,稿件署上格祺偉的名字,敲詐勒索的威懾力更大、成功率更高。
網絡敲詐形成產業鏈
據辦案民警介紹,格祺偉實施敲詐勒索行為已形成了固定“套路”:在網上看到或通過爆料人得到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負面信息后,直接打電話或發短信給當事方,告知他所掌握的“事實”,要求對方主動聯系他,并明確告訴對方自己就是大名鼎鼎的“格祺偉”,做過很多有影響力的“報道”,如果此事由他“報道”出去,后果會很嚴重。當事方迫于壓力聯系格祺偉后,格祺偉就會主動提出花錢擺平此事。如果當事方不理會,他便撰寫帖文在網上大肆散布,再以幫助“刪帖”為名索要錢財。為掩人耳目,格祺偉還經常要求當事方到指定媒體做“宣傳廣告”,他從中提成,獲取非法所得。文/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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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